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調整考核制度,對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范疇。筆者認為,這是黨中央立足國情、著眼長遠做出的科學判斷。
當前,東中西部的發展仍然不均衡,中西部地區大部分省份較之東部省份仍然處在發展的初級階段,并且由于自然稟賦等先天原因,中西部地區很多省份的定位就是國家能源基地。由于定位的區別,在考核制度沒有調整之前,中西部地區很多省份由于能源總量控制的限制,很多符合地方特點的重大項目發展受到了一定限制,如煤制油項目、風電太陽能項目等。在這次國家做出調整考核制度的決定后,必將有利于區域平衡發展,也有利于一些重大戰略項目的發展。
各級政府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的深刻含義,不能搞簡單的“一刀切”,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認識到碳達峰碳中和不等于將高耗能、高排放項目全部一股腦砍掉。而是要杜絕“兩高”項目盲目上馬,其中的關鍵詞是“盲目”。而此次會議明確提出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,正是一以貫之堅持的系統觀念的充分體現。
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偉大目標,科學、長期、穩定發展是基礎的保證。調整考核制度,正是立足于國家長遠發展戰略,致力于國家經濟能夠穩步提升而做出的科學決策。不容置疑的是,只有國家工業門類齊整、經濟基礎穩固,才能確保國家全方位的安全,也才能談得上偉大夢想的實現。
因此,相關部門應該深刻理解能源總量考核制度調整的重大意義,主動適應、主動作為、主動發力,全力推動考核制度改革。
一是提前預判。雖然新增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,但是新增原料用能必然帶來污染排放總量的增加。尤其可以預見的是,能源總量考核制度利好中西部很多地區的大項目落實,但這些區域環境監管能力和水平相對較弱。因此,要加大對相關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監管力度,督促及時更新、上馬適應生產工藝的治污設施,監督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,從而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的影響。
二是政策引導。適時出臺配套調整能源總量考核制度的政策,在區域環評、規劃環評等方面予以體現,引導地方和相關行業深入貫徹高質量發展理念,積極上馬能源消耗低、技術含量高、環境友好型的項目,把相關政策利好用到位。
三是高度關注。在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高度關注考核制度調整的落實情況,引導地方認識到新增原料用能考核制度調整不等于放任“兩高”項目肆意上馬。在具體落實中一定要繼續嚴控“兩高”項目盲目上馬,并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保持高度一致,堅決遏制國家一提調整、地方就一窩蜂上馬項目的不良態勢,推動實現真正的科學發展。